2020-07-04 14:14:04 浏览数:0
教学质量是学校办学与发展的生命线,科学和有效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。为了对全院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准确考核评价,保障广大教师切身的利益,促进教学工作,提高教学质量与效果,学院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质量考核办法。
一、教学质量考核基本原则及指导思想
学院教学质量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尊重教育教学规律,坚持客观和公平公正原则,合理地确定执行教学质量的考核标准。指导思想是从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入手,形成能充分调动教师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教学运行良性机制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。
二、考核的具体内容
主要是课堂教学质量考核、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两方面。包括课前的准备、授课过程、授课效果、日常教学课堂的组织、安排与效果等。
三、考核办法
1. 院级督导组和专家组(教授委员会)听课评议。督导组专家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填写《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,对被听课教师教学质量情况打分,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评议得分。
2. 学生问卷调查。由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》,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分,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评议得分。
3. 同行听课评议。采取无记名方式,在同行听课结束后填写《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》,对授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情况打分,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评议得分。
4.教学管理人员听课评议。听课结束后填写《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》,并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,授课效果进行讨论评议。根据情况给出合理的质量评议结果。
综合以上4个方面,对
四、奖惩措施
考评成绩连续两年以上“优秀”者学院给予相应奖励,并由学院推荐作为学校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候选人,以此推动学院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的选拔工作。
评议成绩“一般”者学院领导和教研室给予帮助指导,针对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交换意见,使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法、手段逐步改进,使其尽快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。
评议成绩“较差”者限期整改。对个教学能力较低一时不能胜任教学工作者,学院安排专门的指导教师,帮助其提高业务能力。
整改期间无明显改进者,上报学校调离教学岗位。
五、本规定于2018年2月制定,2019年11月修订。
二〇一九年十一月
编辑:许鹏举
责任编辑:和法华